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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2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部级)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2/08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基础研究行动计划(2021-2030年)》(渝府办发〔2021〕150号)精神,加强科技人才培养,增强基础研究源头供给,提升原始创新能力,重庆市根据《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渝科局发〔2021〕89号)规定,现启动2022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项目申报主要事项包括:


一、项目定位

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是重庆市科技计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聚焦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科学问题,支持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


二、项目类型

2022年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受理申报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以下简称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博士后项目)、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市杰青项目)等4类项目。


重点项目申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申报要求


(一)单位和个人信息注册。项目依托单位、项目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事先在“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备案,且达到社会信用等级和科研信用等级的相关要求。


(二)项目依托单位要求。依托单位应当是重庆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备注:重庆同济研究院符合申报条件)


(三)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限项要求。


1.本年度每位项目负责人限申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项目负责人申请主持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的总数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


2.市杰青项目申请时不纳入主持在研项目数量限制;获得资助后,计入主持在研项目数。


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重庆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和重庆市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市杰青项目。


4.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申请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今年暂停申报面上项目。


四、申报时限

网上系统申报时间:2022年2月15日09:00至3月30日16:00。为避免截止日因集中申报造成网络拥堵,请项目申报人和依托单位妥善安排提交时间,确保项目顺利提交。


项目依托单位和申请人可关注“科研项目查询”移动客户端实时掌握项目动态。(查询路径:关注“创新重庆”微信公众号——重要专题——科研项目查询)


五、其他说明

(一)本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均实行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申报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须提交《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承诺书》(原文附件6)。


(二)有意向采取联合资助或联合实施面上项目的依托单位,应于2022年4月10日之前向市科技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面上项目联合资助(联合实施)意向书》(原文附件7),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项目立项后,市科技局将与项目依托单位正式签订联合资助或联合实施协议。


(三)博士后项目、杰青项目均采取联合资助方式,无需提交联合资助意向书,所有申报项目均视为依托单位同意联合资助。项目立项后,市科技局将与依托单位正式签订联合资助协议。


(四)有关附件上传说明。博士后项目须上传项目申请人博士学位证书和在站证明。对2021年度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进入最后评审阶段未获立项的杰青项目申请人,须上传相关证明。


(五)新型研发机构科研人员作为项目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属于全职在渝工作人员或单位柔性引进人员;

2.资助期内在渝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3.每年在渝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

(备注:以上条件,可以通过与重庆同济研究院签署相关协议进行约定)


(六)项目立项后,面上项目、博士后项目任务书由系统自动生成,杰青项目负责人须在线提交电子版任务书。


(七)科研诚信管理。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多头或重复申报等科研诚信问题均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联系人:黄琴18602352961 ;朱彤13668067123 ;沈枭 18100872073


通知原文:通知公告_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cq.gov.cn)